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改进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修改意见的通知
关于改进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11月28日附件关于改进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区直驻邕各参保单位, 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改进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改进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自治区本级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37 号)等文件精神, 增强统筹基金对门诊医疗费用的保障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